4月2日,泉州市鯉城區發展和改革局關于轉發《泉州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等7部門關于推動泉州市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高質量發展的通知》的通知,通知指出,旅游景區規劃范圍(含景區周邊可視范圍)從嚴控制分布式光伏發展;《“泉州·宋元中國的世界海洋商貿中心”系列遺產管理規劃(2021-2030年)》所確定的遺產區、風景名勝核心區、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范圍、歷史文化街區保護范圍、國家傳統村落核心保護區、已掛牌的歷史建筑、文物保護單位(文保點)及其控制區不得建設光伏發電項目。永久基本農田的設施大棚上不得安裝光伏項目。
此外,文件還規定面臨拆遷、廢棄廠房或房屋、高層樓宇等建筑屋頂不宜安裝分布式光伏。已鑒定為C、D級的危舊房和存在安全隱患的老舊房屋不得安裝光伏項目。
原文如下:
高新園區管委會,各街道辦事處,區直各單位,區屬國有企業:
現將《泉州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等7部門關于推動泉州市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高質量發展的通知》(泉發改〔2024〕95號)轉發給你們(詳見附件),請遵照執行。
泉州市鯉城區發展和改革局
2024年3月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