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時,鼓勵發展分布式光伏。積極開展“千村萬戶沐光行動”,有效銜接鄉村振興發展規劃,鞏固脫貧攻堅成果。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按照“自愿不強制、到位不越位、競爭不壟斷、工作不暫停”的原則,以整縣推進屋頂分布式光伏試點、產業園區等多場景應用分布式光伏為重點,優選項目業主,推動項目建設,禁止各級政府指令性安排項目業主。
原文如下: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關委辦局:
《昆明市新能源領域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的若干措施》已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昆明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22年3月30日
?。ù思_發布)
昆明市新能源領域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若干措施
為貫徹落實國家“碳達峰、碳中和”戰略目標,加快構建以新能源為主體的新型電力系統,促進新能源快速發展,以優質的營商環境更好地服務于市場主體,著力打造“環節最簡、效率最高、服務最優、成本最低”新能源營商環境新高地,實現我市新能源產業高質量發展。根據《國家能源局關于印發能源領域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實施意見的通知》(國能發法改〔2021〕63號)、《云南省人民政府印發關于加快光伏發電發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云政發〔2022〕16號)文件精神,制定以下工作措施。
一、推進有序協調發展
?。ㄒ唬﹥灮_發方式。認真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對新能源開發的總體要求,以實現資源效益最大化為導向,綜合考慮資源條件、電力供需、生態環境保護、要素保障等因素,光伏發電項目按照“能開全開、能快盡快”原則,滿足開工條件即可組織實施,大力支持光伏發電項目建設;風電項目在有效防范生態環境風險的基礎上,積極穩妥進行開發建設。
?。ǘ娀巹濄暯?。嚴格落實“先規劃、后建設”要求,申報納入省級項目庫的新能源項目,應與國土空間總體規劃、林地保護利用規劃、電網發展規劃等相關規劃及永久基本農田、生態保護紅線、森林資源現狀加強銜接,確保入庫項目切實可行。
?。ㄈ┕膭畎l展分布式光伏。積極開展“千村萬戶沐光行動”,有效銜接鄉村振興發展規劃,鞏固脫貧攻堅成果。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按照“自愿不強制、到位不越位、競爭不壟斷、工作不暫停”的原則,以整縣推進屋頂分布式光伏試點、產業園區等多場景應用分布式光伏為重點,優選項目業主,推動項目建設,禁止各級政府指令性安排項目業主。
二、實行市場資源配置
?。ㄋ模┕接行蚋偁?。充分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決定性作用,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原則,凡是新能源領域招商引資項目,必須在招商引資平臺進行公布。通過市場化競爭方式確定項目業主,鼓勵支持合格市場主體積極參與,合格市場主體可通過獨立開發、組建聯合體、參股控股等形式參與項目建設。
?。ㄎ澹┳龊谜猩踢x商。各縣(市)區要充分考慮本地區域特點,發揮區域比較優勢,招好商、選好商、安好商,要緊緊圍繞企業業績、投融資能力、建設管理能力、參與新能源開發優勢、生態修復治理能力和助力鄉村振興能力等方面優選項目業主。
三、持續優化營商環境
?。﹫猿帜繕藢?。以實現我市新能源產業高質量發展為目標,持續優化發展環境,積極發揮地方主導作用,規范開發秩序,為新能源項目健康發展營造公平、透明、穩定、可預期的營商環境,進一步激發市場主體活力。
?。ㄆ撸┙档烷_發成本。積極幫助項目業主落實項目開發建設條件,切實減輕新能源開發負擔。開發協議或合同一經簽訂,各縣(市)區不得再以利潤分成、電價讓利、繳納保證金或誠意金等任何形式設置不合理門檻,增加企業成本,制約項目開發。
?。ò耍嵭锌鞂徔炫?。堅持“政府圍著企業轉,企業有事馬上辦”,相關職能部門要減環節、減時限、減費用,推行“無差別受理、優先級辦理”,對新能源及其送出線路項目立項、用地用林、環評水保等行政審批事項,開辟綠色通道,提高行政審批效率。
?。ň牛┘涌祀娋W建設。電網企業要做好已納入省級項目庫的新能源項目接入電網規劃建設,為新能源項目開展接入系統設計提供必要信息,進一步壓縮接網申請、受理、批復等環節時限,合理安排接入電網項目的建設進度,開辟接入電網綠色通道,力爭接網工程與新能源主體工程同步建設、同步投產,不能讓新能源接網成為制約新能源項目投產的瓶頸。
四、建設陽光廉政工程
?。ㄊ┙ㄔO陽光工程。加強信息公開,提升市場化配置資源的透明度,將新能源開發建設工作全流程公開公示,把項目建成陽光工程。(十一)建設廉政工程。牢固樹立依法辦事、依規履職的意識,市、縣兩級紀檢監察部門全程參與,將新能源開發建設工作全流程置于監督下,把項目建成廉政工程。
五、建立健全開發機制
?。ㄊ┘訌娊y籌協調。充分發揮昆明市可再生能源發展和煤電改造升級協調工作領導小組作用,統籌推進全市新能源項目建設,協調解決項目建設中存在的困難和問題。
?。ㄊ娀找庾R。成立市、縣兩級新能源開發利用服務協調工作專班,將服務工作窗口前移,圍繞新能源及其送出線路項目建設涉及的用地、用林、環評、水保等審批事項,實行“點對點、一站式”全程跟蹤服務,為新能源項目建設提供全方位的支持和保障。
?。ㄊ模┙⑼顺鰴C制。各縣(市)區在與項目業主簽訂開發協議或合同時,應明確合作方式、開發時限、投產時限、經營期限以及退出條款,并在簽約后實行全過程監督。對規定期限內“圈而不建”的項目,責令其整改直至收回開發權。
?。ㄊ澹嵭袆討B評價。項目建設過程中,由縣(市)區發改部門會同相關單位,對新能源項目建設進行調度,定期檢查和評估工程建設時序進度,督促項目如期建成投產,評估結果作為項目業主后續參與我市新能源資源開發的重要依據。
?。ㄊ嵤┴撁媲鍐喂芾?。項目業主應依法依規開展項目建設,不得倒賣、非法轉讓項目,不得以獲取開發權為目的,哄抬地價、虛假承諾,影響項目實質開工,對存在惡意競爭、惡意許諾破壞新能源公平發展環境的項目業主,納入負面清單管理。對在規定時間內因非要素保障原因未完成立項的項目,移除年度建設規模。對未按用地審批范圍實施建設、惡意拖欠農民工工資、發生重大安全事故等問題的項目業主,責令整改并從嚴控制其項目開發。